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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“五星创评”参考标准
项目及分值 | 评分要点 | 评分办法 |
领导班子 (15分) | (1)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、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;(2)党组织结构、核心作用发挥、开展党的活动情况;(3)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;(4)党组织抓党员队伍建设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;(5)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及落实民主集中制、廉洁自律情况。 | 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;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;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骨干队伍 (10分) | (1)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;(2)党员队伍建设、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;(3)党员承诺践诺、志愿服务情况。 |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;未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扣3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活动阵地 (10分) | (1)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;(2)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。 |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;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工作制度 (10分) | (1)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党性定期分析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;(2)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;(3)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、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;(4)落实党务公开、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;(5)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;(6)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。 | 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务公开不落实的,每项扣2分;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;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3分,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,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保障机制 (10分) | (1)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;(2)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、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情况。 | 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,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工作业绩 (20分) | (1)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;(2)围绕中心、履行职责,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;(3)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;(4)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,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;(5)党建工作、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;(6)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。 |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;具备成立条件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群众评价 (25分) | (1)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;(2)党组织活动在党员、群众中反响情况;(3)党员服务意识、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;(4)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。 |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;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;其他指标酌情扣分。 |
加分项目 (10分) | 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情况 | 有党建工作创新项目且取得成效的,酌情给予加分,最高不超过10分。 |
注:(1)前7项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,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。(2)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“二星”或“一星”: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;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;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;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%的。